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8-30浏览次数:634

各院系:

根据《云顶集团本科员工缴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员工(不含2016级新生),可以通过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1415级最高为8000元,1213级最高为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15日。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于201699日前,通过“校园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的员工;

2)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

3)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员工;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员工(附当地提供的重大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证明材料,并提交《云顶集团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经院系确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员工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

5)其他特殊困难的员工(提交《云顶集团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经院系确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员工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

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员工,若影响其选课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按《云顶集团本科员工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条件(1)(2)(3)员工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只需要在学工系统申请,4)(5)务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院系于2016912日上午10:00前将(4)(5)纸质材料交员工资助中心邹琳老师处,并在912日前在老学工系统中审核完毕。

4、流程:员工申请——辅导员审核——院系审核——学校审核。

  

附件:云顶集团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老生)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老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