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云顶集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
年级 国家助学金 一等 二等 三等 总数 总数 32 97 32 161 大一 2014级 17 54 8 79 大二 2013级 8 6 3 17 大三 2012级 7 22 10 39 大四 2011级 0 15 11 26
2、2014年10月15日—21日各年级组织评审,并公示。
3、2014年10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云顶集团员工处员工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