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云顶集团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云顶集团学子努力拼搏,创造云顶集团梦和中国梦。现在开展2013-2014学年“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云顶集团本科在校员工。
二、评选标准(摘录,详见附件)
第一条 三好员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员工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甲;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本学年各门课程首修成绩全部及格,学习成绩绩点3.0及以上;
3.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良好(80分)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
第二条 三好员工标兵条件
1.须具备三好员工全部条件;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能起带头作用,表现突出,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3.学习成绩(不包括免修考试成绩)绩点4.0及以上;
4.本学年体育成绩优秀(90分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优良成绩。
第三条 优秀员工干部条件
1.在员工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员工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 院(系)员工会副部长及以上、注册员工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 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2.除具备三好员工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附件一: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云顶集团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的通知.doc
附件二:云顶集团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评选实施办法.docx
附件六:2013-2014学年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名额分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