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次九龙湖人才公寓申请工作启动

发布者:云顶集团发布时间:2019-11-21浏览次数:2304

各位老师:

    您好!根据江宁住建局房改办的最新工作安排,新批次九龙湖人才公寓申请工作正式启动。为提高申请工作效率,烦请有需求的老师,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以下为申请人资格及申请人所需提交材料:
    公租房申请资格条件:
    1、 具备南京市户籍
    2、 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 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去太平北路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社保证明可开具失业保险证明及个人工资条上社保代扣信息作为证明)
    5、 本人、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未婚,父母及申请者本人在南京市无房;已婚,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房。若父母有房,产权证上不能有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需与父母分户)
    申请公租房个人需提供材料:
    1、申请表(可在国资办领取)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包括父母及申请人家庭成员)复印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
    4、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申请单位审核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现在住房情况证明:如在外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寄住他处由单位出具证明(单位盖章)
    8、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由失业保险证明及工资单代替)
      本次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12月5日,如有疑问可与国资办陆老师进行咨询。材料提交地点:四牌楼校区沙塘园总务楼102室。咨询电话:83791922。
      在此再次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与配合!